上海沪剧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简章)
上海沪剧院是在上海沪剧团基础上于1982年9月建立的国家剧院,自2001年3月起由解放日报报 业集团领导。沪剧院目前下属演员团、演奏团、舞美设计制作中心、演出经营中心和艺术室、党政办公室等部门。现任院长茅善玉。作为全国著名的艺术表演团体,在二○○六年六月十日,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沪剧作为上海申报的唯一的戏曲剧种被国务院批准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资格要求 |
岗位简介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编剧 |
2 |
从事各类沪剧剧目编剧创作工作。 |
相关编剧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能够听、说沪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导演 |
2 |
从事沪剧演出导演工作。 |
相关编导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能够听、说沪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作曲 |
2 |
从事沪剧作曲创作工作。 |
作曲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能够听、说沪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
小提琴演奏员 |
4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中提琴演奏员 |
2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大提琴演奏员 |
1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低音提琴演奏员 |
1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吹管乐器演奏员(单、双簧管、长笛兼其他乐器) |
3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鼓板兼打击乐器演奏员 |
2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键盘演奏员(电子琴) |
1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二胡演奏员 |
2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琵琶演奏员 |
1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扬琴演奏员 |
1 |
从事综合舞台艺术演出的乐队伴奏工作。 |
专业不限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演奏水平十级以上 |
舞美设计人员 |
2 |
从事舞台美术绘景等相关设计工作。 |
相关舞美设计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 |
灯光设计人员 |
2 |
从事舞台灯光设计以及灯光操作工作。 |
灯光设计类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 |
服装造型(设计)人员 |
2 |
从事舞台艺术演出的服装制作与管理工作。 |
服装设计或服装工程专业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 |
音响效果设计与音响操作人员 |
2 |
从事演出中音响效果设计、音响调控工作。 |
音效设计类相关专业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能够听、说沪语、具有音响操作员证书者优先 |
舞美装置制作人员 |
10 |
从事舞台布景的制作工作。 |
专业不限 |
高中/中职/技校/中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且会电工、木工操作者优先 |
演出市场营销、策划人员 |
6 |
从事票务销售、沪剧推广宣传等工作。 |
市场营销类专业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能够听、说沪语 |
影像制作与编辑人员 |
1 |
从事信息宣传设计、摄像摄影及音乐编辑和艺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及电脑的维护等工作。 |
影视后期制作相关专业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 |
艺术档案管理人员 |
2 |
从事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资料录入等工作,负责技术档案库的日常管理。 |
档案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能够听、说沪语 |
展示策划与管理人员 |
4 |
从事沪剧展示馆日常接待、展示工作。 |
会展类相关专业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能够听、说沪语 |
摄影摄像人员 |
1 |
从事日常沪剧演出的摄影、演出剧照摄像等工作 |
摄影相关专业 |
大专/高职及以上 |
无要求 |
懂沪语者优先 |
戏剧艺术评论专员 |
1 |
从事戏剧艺术文字评论、发表文章、及相关文字工作 |
艺术、文学类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 |
能够听、说沪语、对沪剧了解者优先 |
演员 |
30 |
从事沪剧表演工作 |
沪剧表演专业 |
高中/中职/技校/中专及以上 |
无要求 |
需有沪剧表演专业训练经历 |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天平路38号甲,上海沪剧院组织人事科收。报名时间: 2011年3月31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沪剧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或考核
由上海沪剧院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注:也可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技术岗位,由单位统一组织专家考核。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通过笔试、考核 ,面试者需参加剧院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沪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梁
联系电话:62821616
上海沪剧院
2010年12月31日